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
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渝普法办〔2023〕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教育引导师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主要内容
结合正在开展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重点学习关于产权保护、合同履行、维护市场秩序等相关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23年5月1日-31日
四、重点工作
(一)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教职工学习结合起来。
(二)学工部、校团委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组织策划开展相关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民法典知识竞答,民法典主题网上普法活动。
(三)保卫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的作用,在普法宣传教育、日常监督、争议纠纷化解等环节中大力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安排,把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有力抓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宣传月活动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工作责任。宣传部浓厚学习宣传氛围,将各单位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全校形成上下联动、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民法典普法格局。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单位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师生活动,及时向学校报送学习宣传活动新闻。综合运用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
各单位请于5月22日(周一)前将民法典主题宣传情况报送宣传部文化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2652725,电子邮箱:506797674@qq.com。
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