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众账号开通及认证申请表》适用于以重庆交通大学或其附属机构名义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公众账号(微博、微信公众号、QQ公众号等),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本表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交党委宣传部审签并备案。
《印章、法人证照使用申请表》用于向学校党政办公室申请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以及在公众账号申请函件上加盖公章时使用(申请时提供审批后的《互联网公众账号开通及认证申请表》)。